常言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大学生对自己财物看管的一时疏忽,让“有心之人”梁某某钻了空子。而屡次顺手牵羊的盗窃行为,为梁某某带来的将是法律的制裁。近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梁某某。
案情回顾 2019年5月—9月,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打着散步的名义,先后5次潜入皖西学院,在学院的图书馆、操场附近,趁学生们不注意之际盗走5部手机,并低价卖给手机贩。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5月29日 梁某某窜至皖西学院图书馆附近凉亭旁边,趁被害人不注意,将其放在凉亭长椅上的一部黑色华为荣耀8手机偷走,后以200元的价格将该手机卖给附近一骑摩托车收二手手机的男子。
6月13日 梁某某窜至皖西学院操场,趁被害人不注意,将其放在操场围栏处的部红色OPP0 i15手机偷走,后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一收手机男子。
8月12日 梁某某窜至皖西学院操场,趁被害人不注意,将其放在篮球架下的一部蓝色华为P20手机偷走,后以200元的价格卖给收手机的男子。
9月9日 梁某某窜至皖西学院操场,趁被害人不注意,将其放在篮球架下的一部天蓝色华为P30手机偷走,后以2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路边一收二手手机的男子。
9月13日 梁某某窜至皖西学院操场,趁被害人不注意,将其放在篮球架下的一部黑色VIV0 21i手机偷走,后以2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一个收二手手机的男子。 9月21日,皖西学院保卫处工作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并抓获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后向鼓楼派出所报警。
裕安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涉嫌盗窃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来源:裕安检察 |